防范“繞標套現”,又有頭部券商出手。
日前,中國銀河證券官網發布業務公告稱,該公司將修訂融資融券合同,進一步明確禁止投資者進行繞標套現操作及相關目的的融資融券交易,否則將采取下調授信額度、限制交易甚至強制平倉等措施,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頭部券商公告
3月19日,中國銀河發布公告稱,為適應監管要求,結合融資融券業務發展需要,該公司擬對《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合同》(含《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進行修訂。相關附件顯示,中國銀河對合同主要作了八項修訂,其中比較值得關注的有兩條:
第一,甲方(即客戶)承諾在本合同存續期內不進行繞標套現,且不進行以繞標套現為目的的融資融券交易,否則,乙方(中國銀河)有權對甲方信用賬戶采取下調授信額度、限制交易、限制擔保物劃轉、限制合約展期、強制平倉等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或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二,對于甲方存在違約行為、異常交易行為及其他違規行為的,乙方有權采取信用等級重檢、授信額度調整、限制合約開倉、提高開倉保證金比例、限制合約展期、強制平倉等風控措施,并按照要求向監管機構、證券交易所及時報告。
相較修訂前的內容,這兩條新增了乙方有權采取授信額度調整、強制平倉等多項風險控制措施,加強了對客戶違規行為的限制和打擊力度。尤其是關于禁止繞標套現這一條,為《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新增。
“繞標套現”是指在兩融業務開展過程中,部分投資者利用融資融券交易,刻意規避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融資用途限制。
據業內人士介紹,通俗理解,正常的融資融券交易是投資者按規定用資金或證券作擔保,向券商借錢買標的證券(融資)或借標的證券賣出(融券)。但繞標套現就是投資者通過一些操作,比如先融券賣出一只標的證券,再用融資買入相同數量的另一只標的證券,然后用買入的證券償還融券負債,使融券賣出的資金解凍,再利用維持擔保比例大于300%部分可自由取出的規則,將資金轉出信用賬戶,實現套現,或者用套取的資金去購買非標的證券。
“繞標套現”存在嚴重的風險與合規隱患。據記者向業內人士了解,這種規避監管要求的行為,可能會加大信用風險,同時由于規避信披義務,使市場其他參與者難以準確了解市場情況,影響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前已有券商行動
中國銀河此舉也意在響應監管及行業自律組織關于規范兩融業務開展的要求。2024年12月31日,為規范和指導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客戶交易行為管理工作,促進融資融券業務的健康發展,中證協發布了《證券業務示范實踐第5號—融資融券客戶交易行為管理》(下文簡稱《示范實踐》),其中,防范“繞標套現”交易就是重點關注的業務場景之一。
針對“繞標套現”,該《示范實踐》的主要內容包括三點:一是從制度、合同、員工、系統設置四個方面整理了公司可采取的前端管控措施;二是證券公司對融資融券“繞標套現”行為風險賬戶進行監控的方法;三是“繞標套現”實質發生后,公司可采取的分層壓降舉措。銀河證券兩融業務合同中新增的風險控制措施即為該《示范實踐》中所提到的。
雖然《示范實踐》是基于行業實踐而形成的指導性建議,非強制性要求。但在加強投資者融券及出借行為管理的監管要求下,各家券商都對各種違規行為加強了約束。
此前已有券商在防范“繞標套現”方面行動。2024年1月,廣發證券、中信建投、山西證券就曾發布了調整融資融券負債償還規則的通知,禁止融資買入證券用于償還融券負債,即信用賬戶中現券持倉少于融資合約數量時不允許現券還券。多位營業部人士也提到,“繞標套現”行為早已是監管令行禁止的了。
除了加強對“繞標套現”的管控外,自2023年下半年以來,券商們還在其他規范客戶融資融券交易舉措上頻頻出手。比如,2024年,中信證券、南京證券、東興證券、中信建投等就曾公告,啟用融券日內回轉交易控制措施,限制融券變相T+0交易。
Wind顯示,截至3月20日,全市場的融券余量為26.98億股,融券余額為116.15億元。融券余額占A股流通市值的比例為0.01%,自2024年9月末以來,該比例沒有變化。
監管方面也持續保持對規范融資融券業務發展的關注。2024年12月14日,證監會在傳達學習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時曾表態稱,將加強對融資融券、場外衍生品、量化交易等的針對性監測監管。
校對:劉榕枝?????????